退款政策
最後更新:2026 年 10 月 30 日
名詞說明(先看這裡)
- 本月服務額度:您訂閱的方案每月附帶的點數(基本版 1,200 點、專業版 7,000 點)。這是當月服務的一部分,每個計費週期結束就歸零,不累積。
- 加購點數:您另外用錢購買的點數,沒有使用期限。
- 贈送點數:本公司免費贈送的點數(例如新客體驗、活動),可能有期限。
- 計費週期:從您的訂閱日(首次付款成功之日)起算,到下個月同一日的前一天;該月沒有這個日期者,以當月最後一日為準。
- 已使用的點數:已經被用來產生 AI 文案、AI 圖片、AI 回覆草稿而扣掉的點數。
一、購買後 7 日內:未使用部分退款(已產生的 AI 內容除外)
- 您可於付款成功日起 7 日(含當日)內,不需說明理由,申請解除(取消)本次購買,我們依本條退款。7 日內申請不收任何手續費。
- 加購點數:尚未使用的點數全額退款。
- 首次訂閱的月費:退款金額=當期月費-已使用本月服務額度對應金額。
- 已使用本月服務額度對應金額=已使用的本月服務額度點數 ×(月費 ÷ 方案內含點數),四捨五入至整數元,且不超過月費。
- 「月費 ÷ 方案內含點數」:基本版 NT$1,000 ÷ 1,200 點;專業版 NT$5,000 ÷ 7,000 點。
- 您只使用自動回覆、收件匣、排程發文等不扣點數的功能時,不扣任何金額,月費全額退款。
- 例:基本版已使用 300 點 → 對應金額 300 ×(1,000 ÷ 1,200)= NT$250 → 退款 NT$750。專業版已使用 1,000 點 → 對應金額 1,000 ×(5,000 ÷ 7,000)≈ NT$714 → 退款 NT$4,286。
- 已使用的點數不退。原因:您於結帳時勾選同意「立即開始提供服務」後,已經產生的 AI 文案、圖片與回覆草稿,屬於非以有形媒介提供、一經提供即為完成的線上服務,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 19 條第 1 項及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 2 條第 5 款,不適用 7 日解除權。尚未使用的點數不受此限。
- 贈送點數不計入退款,也不會從您的退款中扣除任何現金;未使用的贈送點數於退款後一併作廢。
- 解除後,本公司會停止該筆訂閱的後續扣款、停用對應服務額度,並作廢或折讓發票。
二、購買 7 日後:未使用的加購點數可退(手續費最多 3%)
- 您可隨時申請退還尚未使用的加購點數,沒有申請期限、沒有次數限制。
- 退款金額=(該批加購點數的實付金額(含稅)÷ 該批加購點數)× 未使用的加購點數,再扣手續費。
- 手續費:最多為退款金額的 3%(元以下無條件捨去)。3% 是全部費用的上限,包含刷退成本、匯款費等,本公司不另收任何費用。
- 下列情形不收手續費:因本公司服務中斷、系統錯誤、重複扣款、扣點錯誤、或本公司停止營運等不可歸責於您的原因而申請退款。
- 例:以 NT$1,290 買 1,500 點,已使用 400 點,剩 1,100 點 → 1,100 ×(1,290 ÷ 1,500)= NT$946;手續費最多 3% ≈ NT$28(無條件捨去)→ 退款 NT$918。
- 已使用的點數不退;本月服務額度於計費週期結束時歸零,不退款也不折現(因為它是當月服務的一部分,不是預付的錢)。
三、月費與取消訂閱
- 您可隨時取消訂閱,下一期起不再扣款;已付款的當期可使用到期滿,原則上不按日退費。
- 因本公司原因導致服務無法使用、或依服務條款由本公司終止者,按未使用天數比例退還當期月費,並依第二條退還未使用的加購點數(不收手續費)。
- 重複扣款或錯誤扣款,全額退還。
四、停止營運時的退款
- 如本公司決定停止本服務,會於停止營運日前至少 30 日公告於本網站首頁與價格頁,並以 Email 通知所有會員。
- 停止營運時,本公司會退還:(1)您尚未使用的加購點數(依第二條第 2 項的算法,不收手續費);(2)當期月費按停止日起算的剩餘天數比例退還。
- 退款於停止營運日起 30 日內完成,退至原付款方式。如本公司未依前項期限公告通知,除上述退款外,另提供合理補償。
五、如何申請、退款時間
- 申請方式:寄信至 tangxuwence@gmail.com 或來電 0970389809,提供訂閱 Email、付款日期與申請項目。不需要說明理由,也不需要寄送書面文件。
- 我們收到您的解除或退款申請後,將於次日起 15 日內辦理退款至原付款信用卡(實際入帳時間依發卡銀行作業為準),並同步作廢或折讓發票。無法刷退時,退至您指定的本人帳戶,匯款費用由本公司負擔,並包含在第二條 3% 手續費上限內。
- 本政策對所有客戶(含填寫統一編號的公司客戶)一體適用。
- 您依法享有的權利(包含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)不受本政策影響。